中新網韶關11月21日電 (李凌 汪次安)廣東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21日西裝向媒體通報稱,該市曲江區馬壩鎮七旬老翁劉某因懷疑妻子將其存摺藏起來給兒子,遂用鐵鎚將大兒子打傷,再用菜刀將小兒子砍死。被控故意殺人的劉某經司法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症,該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不負刑事責任,決定對其強制醫療。
  2013年7月14日,被告人劉某因懷疑妻子將他的存摺藏起來給留給兒子,遂產生了殺害其妻子和兩個兒子的想法。當日16時許,劉某以在牆上釘水泥釘為名,從家中工具袋內取出一把鐵鎚,砸向毫無新成屋防備的大兒子的頭部,致使其大兒子頭部受傷。
  劉某的妻子和保姆借款見狀,趕緊扶著受傷的大兒子往家外面跑,劉某妻兒逃跑,則從廚房內拿出一把菜刀追趕。當追行至其家中大門口處時,遇到坐在輪椅上的小兒子,劉某便反手一刀割向小兒子的頸部,致小兒子當場死亡。
  韶關中院受理該案後,認為劉某的行為動機有違常理,不能設計裝潢排除其精神上是否有問題,遂依照法定程序對其進行法醫精神病鑒定。經粵北第三人民醫院(韶關市精神病院)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鑒定,劉某確實患有器質性妄想症(精神分裂樣)障礙,作案時處於發病期,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。
  韶關中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劉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,其行為已達到犯罪程度。但因其患有器質性妄想性(精神分裂樣)障礙,犯罪時處於發病期,對自己所實融資施行為的辨認能力及自我控制能力喪失,故依法不負刑事責任。據此,韶關市中院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不負刑事責任,並依法決定對被告人劉某進行強制治療。(完)  (原標題:廣東一七旬老翁疑妻私藏存摺 菜刀割死兒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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